2020上半年四川凉山德昌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公告
(二)面试
面试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面试入围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有效分数人员(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除外)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详见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时,若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时间推迟尚未毕业,则由就读院校出具按时毕业证明和按时取得相应学位证明原件1份。
(4)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资格要求的才提供);(5)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6)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递补(在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前24小时内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报名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生所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2:1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平均分的80%,否则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再次并列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尿毒检或发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详见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尿毒检或发毒检为阳性者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政审)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和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及与聘用相关的材料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至少5年(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就擅自离开聘用单位的,三年内不得再招聘为德昌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九、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怀孕考生孕期结束后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从政审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都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德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dc.gov.cn]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网站上查询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考生,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考生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主要涉及从打印准考证时间开始及以后时间节点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0834-5202875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5202717、 0834-5202716
监督电话:德昌县纪委监委 0834-520285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028-83336031,qq号3160400169、3568419041
附件:
2、德昌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