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省曲靖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公告(140人)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办字〔2014〕2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核备案管理的通知〉》(曲人社〔2014〕125号)、《曲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曲卫字〔2013〕266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05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3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分为两类:一类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类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录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所列学历要求。
3.报考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按照曲靖市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规定报考就业见习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4.未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www.ynwsjsrc.cn)。
3.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5月27日17:00。
4.网络报名流程: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5.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5月29日17:00。
6.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笔试后将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程序。
(二)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综合理论知识,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形式。
2.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5)岗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打印单。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官网(www.qjfyyy.com)。
(四)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1.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医院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聘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录(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录(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按照曲靖市妇幼保健院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4-3362089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74-3362118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xls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5月12日
曲靖市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就业见习人员计划表 | ||||||||||||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是否笔试 | 是否面试 | 备注 |
1 | 5121001 | 党办干事5111001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中文。 |
1、中共党员;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熟练运用机关事业单位各种办公必需的软件操作。 |
是 | 是 | |
2 | 5121002 | 院办档案管理5111002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文秘与档案管理;文秘与档案;档案;档案学;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学。 |
1、该岗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工作; 2、熟练运用机关事业单位各种办公软件; 3、敬业奉献、吃苦耐劳。 |
是 | 是 | |
3 | 5121003 | 院办干事5111003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法学;法律;法律学;法理学;法学理论。 | 是 | 是 | ||
4 | 5123004 | 院办驾驶员5111004 | 工勤岗位 | 1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汽车驾驶与维修;汽车应用与维修;汽车运用与工程。 |
1、持有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2、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章记录,有较强服务意识,服从医院管理。 |
是 | 是 | |
5 | 5123005 | 院办驾驶员5111005 | 工勤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毕业生 | 不限 |
1、持有B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 2、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违章记录,有较强服务意识,服从医院管理。 |
是 | 是 | |
6 | 5121006 | 科教部干事5111006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是 | 是 | ||
7 | 5121007 | 临床科室妇产科医生5111007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 是 | 是 | |
8 | 5121008 | 临床科室妇产科医生5111008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2、2015年以后毕业进入医疗机构工作的要求持有规培合格证。 |
是 | 是 | |
9 | 5121009 | 临床科室妇产科医生5111009 | 专技岗位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 是 | 是 | ||
10 | 5121010 | 临床科室儿科医生5111010 | 专技岗位 | 6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儿科学;儿科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是 | 是 | |
11 | 5121011 | 临床科室儿科医生5111011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 是 | 是 | |
12 | 5121012 | 临床科室临床医生5111012 | 专技岗位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 | 是 | 是 | ||
13 | 5121013 | 医技科室医生5111013 | 专技岗位 | 3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及放射治疗专业。 | 是 | 是 | |
14 | 5121014 | 临床科室麻醉医生5111014 | 专技岗位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麻醉;麻醉学 | 是 | 是 | ||
15 | 5121015 | 医技科室医生5111015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 要求学制为五年制。 | 是 | 是 | |
16 | 5121016 | 医技科室医生5111016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 | 是 | 是 | ||
17 | 5121017 | 临床科室临床医生5111017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临床;临床医学。 |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2、2015年以后毕业进入医疗机构工作的要求持有规培合格证。 |
是 | 是 | |
18 | 5121018 | 临床科室眼科医生5111018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眼科学;眼视光医学;临床;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眼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 是 | 是 | |
19 | 5121019 | 临床科室重症医生5111019 | 专技岗位 | 4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麻醉;麻醉学;临床麻醉学;临床;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有效期内暂未注册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重症医学专业。 | 是 | 是 | |
20 | 5121020 | 临床医技科室药学5111020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药学;药理学。 | 是 | 是 | ||
21 | 5121021 | 临床医技科室中药学5111021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中药;中药学;中药药理学。 | 是 | 是 | ||
22 | 5121022 | 南苑新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药学5111022 | 专技岗位 | 6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药学;药理学。 | 是 | 是 | ||
23 | 5121023 | 南苑新区儿童康复医学科康复技师5111023 | 专技岗位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康复治疗学。 | 是 | 是 | ||
24 | 5121024 | 南苑新区儿童康复医学科康复技师5111024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是 | 是 | ||
25 | 5121025 | 南苑新区儿童生长发育及营养与喂养科康复技师5111025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 | 是 | 是 | ||
26 | 5121026 | 耳鼻喉科康复技师5111026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是 | 是 | ||
27 | 5121027 | 寥廓院区产后康复科康复技师5111027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 | 是 | 是 | ||
28 | 5121028 | 放射科放射技师5111028 | 专技岗位 | 2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 | 是 | 是 | ||
29 | 5121029 | 南苑新区检验科检验技师5111029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 | 是 | 是 | |
30 | 5121030 | 南苑新区检验科检验技师5111030 | 专技岗位 | 2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取得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 | 是 | 是 | |
31 | 5121031 | 南苑新区检验科检验技师5111031 | 专技岗位 | 3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是 | 是 | ||
32 | 5121032 | 南苑新区病理科病理技师5111032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技术。 | 是 | 是 | ||
33 | 5121033 | 南苑新区临床分子诊断实验室检验技师5111033 | 专技岗位 | 1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是 | 是 | ||
34 | 5121034 | 南苑中医科护理5111034 | 专技岗位 | 4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1、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2、该岗位主要从事中医护理工作,录用后必须能独立开展中医护理工作,否则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 |
是 | 是 | |
35 | 5121035 | 月子中心护理5111035 | 专技岗位 | 3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 是 | 是 | |
36 | 5121036 | 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女)5111036 | 专技岗位 | 10 | 女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 | 是 | 是 | |
37 | 5121037 | 临床医技科室护理(男)5111037 | 专技岗位 | 10 | 男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 | 是 | 是 | |
38 | 5121038 | 临床医技科室护理5111038 | 专技岗位 | 13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 | 是 | 是 | |
39 | 5121039 | 临床医技科室助产5111039 | 专技岗位 | 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助产。 | 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不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 | 是 | 是 | |
40 | 5121040 | 临床医技科室护理见习岗5111040 | 专技岗位 | 30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 |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云南省范围,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就业见习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4、正在就业见习或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 |
是 | 是 | |
41 | 5121041 | 临床医技科室助产见习岗5111041 | 专技岗位 | 5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助产。 |
1、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云南省范围,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的要求就业见习期6个月结束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否则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4、正在就业见习或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 |
是 | 是 | |
合计 | 1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