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遴选村(社区)干部公告(2名)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公开遴选村(社区)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遴选2名村干部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奉献精神;
(二)户籍地或常住地在东溪镇的村(社区)民(包括外出创业或务工人员、本地致富能手、退伍军人等);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六)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身体健康。
三、遴选岗位
本次遴选岗位为2名,遴选人员的工作岗位为竹园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结农村综合服务专干1名。
四、遴选程序
(一)本人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本(非东溪户口还需提供居住地社区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详见附件),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5:30前交至镇党群办,并对报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及其它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镇党群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同意报名或不同意报名的初步审查意见。
(三)组织考察。镇党群办组建考察组,按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结论建议,撰写考察报告报镇党委。
(四)党委研究。镇党委结合报名参加遴选人员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遴选挂职人员,并在镇政府和挂职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举报或查无实据、不影响使用的遴选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政策保障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村干部,其报酬待遇参照綦组函〔2020〕35号文件发放,任职期间每年由区委组织部为挂职人员统一购买200元/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参加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聘)时,在职村(社区)干部在村任职时间可计入村干部任职年限。
本公告由镇党群办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