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红河州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3527人)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为加强基础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红河州2020年面向全国优秀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352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方式
2020年红河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项招聘人数3527名。其中:幼儿园369名、小学909名、初中283名、普通高中170名、新建改扩建高中1772名、特殊教育学校24名。招聘任务分学段下达到县市,招聘完成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均衡配置需求再安排到具体学校。
三、招聘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四、招聘政策
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为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对下列地区、岗位和人员给予倾斜政策支持:
(一)应聘教师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方式,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聘用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下列三类人员可免笔试,采取面试考察方式专项招聘:
1.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学校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艰苦边远地区县级学校招聘硕士毕业生;
3.各级基础教育学校招聘的博士毕业生。
(三)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四)按各地实际聘用人数发放聘用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0元,由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五)本次专项招聘到县市及以下基础教育学校的人员,其人事关系放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六)聘用人员可自行选择在昆明或聘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幼儿园、小学、初中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六、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红河州2020年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 ynzk. cn)、云南教育网(www. ynjy. cn)、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 yn. gov. cn)、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等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红河教体”查询。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k.cn)—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进行网络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日9:00 — 6月5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由考生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先报考。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共1科)。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无需缴纳费用。
(四)资格审核
由州县(市)两级教育体育局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需进行笔试岗位且按规定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9:00—12日18:00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专项招聘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必须设置成绩合格线。
1.笔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说明。详见《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附件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出示健康码,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规违纪处理。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2020年6月17日,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需要查分的考生,在2020年6月18日12:00前由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教育体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二)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21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州县(市)两级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从本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关于专项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联系咨询电话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0873-3732150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0873-7696447
个旧市教育体育局:0873-2120107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0873-7122831
蒙自市教育体育局:0873-3856911
建水县教育体育局:0873-7613937
石屏县教育体育局:0873-4859244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0873-6122089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0873-6625034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0873-3222233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0873-3032219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0873-5224335
绿春县教育体育局:0873-4221356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0873-4621650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0873-3451101
监督电话:0873-3738272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红河州2020年云南省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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