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选调公告(12人)
(四)组织考察
区委组织部通过实地考察、电话函询、视频连线等方式对拟考察人员德才素质、工作表现和性格特点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征求所在纪委监委意见,考察不合格或档案存疑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择优比选结果进行递补1次。
(五)公示体检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昂昂溪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存在影响调入、任职情形的,取消择优选调资格。公示期满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六)签订协议
区委组织部与拟选调人员签订工作协议书,凡是通过选调进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人员需在我区工作服务满5年,期间不允许参加其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的招录、遴选、选调。同时,可享受《昂昂溪区深化人才引进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各项政策待遇。
(七)岗位分配
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选调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并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落编、工资等调转手续。
本方案由中共昂昂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执行。
中共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