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0呼伦贝尔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呼公通[2020]7号),经根河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共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
1、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是非列编人员,承担看护、监控等工作,统一纳入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留置看护储备人才库,由根河市公安局招聘储备,呼伦贝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2、公安局男性警务辅助人员30名。警务辅助人员是非列编人员,承担辅助行政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和协助民警巡逻防控、交通、治安管理、综合维稳等方面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根河市户籍(2020年5月31日前落户)或根河市生源。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史和心脏疾病;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年龄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5、学历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6月11日起在根河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2020年6月15日至6月28日,应聘人员在根河市政务网下载《根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插入电子版照片),在上述时间内填写无误后上传至ghsgajfjzp@163.com邮箱。
2、资格复审及考务费用
应聘人员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或学籍档案)、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交纳报名费20元。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要求在指定报名期限内报名、交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两个阶段,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在体能测试中,应聘人员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阶段,体能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低于2:1,体能合格人数不足时由领导小组确定消减招聘岗位数。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阶段人员交纳考务费50元。
2、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汉文试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优先者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1:1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政审工作在体检合格完成后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根河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与现在岗公安辅警人员执行同一标准,并交纳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试用期满合格的,合同生效;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辞退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
(一)以上所有由考生交纳的费用,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2020年毕业生免交报考费用,享受低保城市家庭的报名者持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证明可免交报考费用。
(二)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考生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试、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根河政务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27722 5232011
根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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