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梅州大埔县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156人)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5239。
4.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教育类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由大埔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53-5526451)负责解释。
附件:1.大埔县202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x
3.大埔县202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6.大埔县202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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