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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攀枝花盐边县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39人)

2020-06-18 14:19  |  攀西人才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疫情延迟毕业的可按时间节点顺延)到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须达到我省从教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可在试用期内取得,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盐边县教体系统最低服务期8年(其中,在县级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农村幼儿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调离盐边县。

  (五)关于公费师范生的资助政策、签订培养协议、就业政策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2020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812—8657444(中共盐边县纪委监察委)

  咨询电话:0812-8657137(攀枝花市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0812—5250100(攀枝花市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事股)

  十、本公告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盐边县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2020年省属免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docx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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