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招聘教职工公告(66人)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新城核心区,东临香港、澳门。金湾依托区内陆空立体交通枢纽区位优势,重点打造区域产业发展新优势,建设成为珠海西部生态新城中心城区、珠海辐射国内国际的综合交通枢纽、珠海西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珠海西部优质公共服务中心,引领珠海西部生态新城实现跨越发展。金湾区已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现代化海滨新区。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是金湾区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湾区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的课程、教学、评价等研究、指导、服务工作。金湾区目前有公办中小学17所。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相关情况。
招聘编制内初中物理教研员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基础,有相关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初中物理的教学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教学活动的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应用科学的方法开展教学研究,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改革的设计、组织实施、统筹管理能力,全心全意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②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③现场课堂教学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④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初(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工作室、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③现场课堂教学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④主持的教育科研项目获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教研部门颁发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工作安排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金湾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招聘的教研员工作一年后对其教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教研岗位留用工作,如考核不适合教研员工作,则转岗调整至金湾区内公办初中担任教师工作,编制纳入学校管理,并在聘用合同内约定。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确认方式,即:在“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资讯”-“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二)资格审查。
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比对报考人员资历、工作实绩的基础上,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人选。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提供扫描件或相片)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
(3)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6)各类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7)《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彩色冠照片1张。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现场审查时间地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者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现场审查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请应聘者提前做好准备。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无合适人选,由金湾区教育局另行调配。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往返各类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应聘者,如因其主管单位原因无法办理调动入编手续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4.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杨老师、吴老师0756-7263977
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张老师0756-7262786。
招聘编制外特聘教师
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A类)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见附件1)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及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
(二)社会生(B类)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证书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以放松到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近5年及以上连续担任临聘教师的金湾区公办中小学目前在职的临聘教师。
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不纳入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根据学历、职称、资历、绩效等情况享受平均年薪税前25万至38万(含用人单位和被聘用者双方负担的五险一金)。被聘用者服从调配,统筹安排到区内各公办中小学。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③具备良好的品行,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资历条件:
应聘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特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个人报名—网上预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网上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根据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应聘者进行网上预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审核应聘者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将预审结果通过“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反馈。
2.报名时间:自2020年6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截止。
3.网上报名方式:
一是直接登录“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s://jszp.jwjy.net/pc/login)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金湾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资讯”-“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需同时上传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图片或照片。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公告为准,开考前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为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选;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现场资格审核条件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笔试成绩、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事项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事项说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如应聘成功需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5)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学校未发证书,可出具学校证明代替)
(6)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会生提交)
(7)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8)在职证明(提供2020年5月、6月在中小学工作的社保清单或相关证明)(社会生提交);
(9)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交);
(10)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留学人员提交);
(11)我区临聘教师证明(在金湾区公办中小学连续近5年及以上担任临聘教师期间的社保清单、所在学校的在职证明)(社会生第2类人员提交)。
(四)面试。
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若有拟聘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校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7263977(杨老师、吴老师),监督投诉电话:黄老师、张老师0756-7262786。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
附件1:粤教毕〔2019〕3号文件
附件2:珠海市金湾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特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4:计划生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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