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湘潭韶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湘潭韶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8月8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韶发〔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30名,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和“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二、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8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4.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集中资格审查之前取得;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党纪、政(纪)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
6.韶山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除外)。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和交费时间
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2020年8月8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zrpta.com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2020年8月21日下午18∶00。
按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四)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8:30-10:00
申论:上午10:30-12:30。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最低至1:2。报名人数仍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必须参加笔试两科考试,笔试成绩方为有效。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等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下同)成绩进行排名。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报考05岗位杨林乡下属事业单位,报考06岗位韶山乡、银田镇、杨林乡下属事业单位须分别提供《同意 报考的推荐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根据《进一步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若干措施》(湘组〔2020〕19)文件精神,报考05岗位杨林乡下属事业单位的,须从村(社区)、乡镇层层推荐。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比例。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1:2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递补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选岗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但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约定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55681980
附件1: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韶山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