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公告
2020年甘肃省天水师范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至18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我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其中,教学科研岗位9名、教辅岗位2名、实践实训教师岗位1名、行政管理岗位5名、辅导员岗位5名(《岗位列表》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列表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教学科研、教辅、实践实训等专业技术类岗位均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为同一一级学科。
(四)招聘对象:教学科研、教辅和行政管理岗位招聘对象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生辅导员和实践实训课指导教师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聘。所有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年龄条件:实践实训课指导教师岗位年龄要求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招聘对象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18日18:00,共5天,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天水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tsnu.edu.cn/)公布。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rczp.tsnu.edu.cn/recruit/),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列表》,选填信息须完整、详实和准确,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193867431)
(二)资格初审
考生提交信息后,学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等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2日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在7月1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下午18:00。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605会议室现场资格复审点(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硕士学历证明须提供学信网截图一份。
(2)面向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须提供《报到证》原件;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已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
(3)《天水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4)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
(5)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双证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出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需注明专业(岗位要求具体方向的要注明专业方向),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6)窗 (6)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复审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7)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3. 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四)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定于7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教学科研、教辅、实践实训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行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辅导员岗位管理业务知识等。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8月8日-9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前通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教学科研和实践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重点考察教学能力、科研潜力和实践操作技能等;教辅岗位面试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行政管理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研判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要求,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仍并列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
(八)体检
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二)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疫情期间,根据学院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从天水师范学院旧北门进入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资格审核及考试结束后从正门(新北门)离校。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
(三)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371315809426411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8-8366382
附件:
天水师范学院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