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0人)
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公安整体工作效能,更好的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批准,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00名。
一、招录岗位及条件
(一)公安辅警岗位一,5名,女性;
(二)公安辅警岗位二,20名,男性,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三)公安辅警岗位三,42名,男性;
(四)公安辅警岗位四,乡镇派出所33名,(伊通所、营城子所、伊丹所、马鞍所、大孤山所、景台所(含发展警务室)、莫里所、靠山所、黄岭子所、小孤山所、三道所、西苇所、河源所、二道所、新兴所。其中景台派出所招录4名,伊通派出所招录3名,其它派出所各招录2名) 。
(五)招录人员原则要求为伊通县户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35 周岁(1985年7月—2002年7月)。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免笔试);乡镇派出所岗位,在职交通协管员优先(不受学历、年龄限制)。男性身高 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需达到4.2以上。
(六)所有招录人员均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纹身、烟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1、曾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有吸毒史、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2、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参与过邪教组织的;
3、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
4、因违法违规正在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调查、开除、辞退、解聘的;
5、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辅警”的要 求,伊通公安局委托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录工作。招录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录人员进行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培训。
(一)发布公告
在伊通电视台、伊通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微信群等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共7天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县委党校对面库伦大路北侧,瑞祥家园小区门市),咨询电话:0434—4288222
(四)所需材料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大专以上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县级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现场填写《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及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需向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缴纳报名费60元。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考生报名成功后,到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通知单》及《准考证》,届时笔试时间、地点将印于《准考证》上,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期间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交封存保管。
(七)面试
考生通过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伊通公安局配合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公安辅警岗位一前5名(女性)、公安辅警岗位二前20名(男性)、公安辅警岗位三前42名(男性)、公安辅警岗位四前33名,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八)体检
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生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九)政审
由伊通公安局按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组织考生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将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十一)录用
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政审或公示期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考生的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被录用人员,由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签订(每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试用期后具体工作岗位由伊通公安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在招录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有关部门核查、鉴定属实后,对其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培训
被录用人员集中进行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纪律
招录过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暂定为2000元/月,缴纳五险(个人需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招录人员的五险缴纳按照社会保险部门基数的调整而调整,资金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予以保障,统一发放服装。
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吉林省乾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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