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株洲市石峰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聘公告(5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等文件,经石峰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的情形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近5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曾参与拉票贿选等非法组织活动或存在跑官要官行为的;
8.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9.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只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9 日(上午9:30-12:00)- 7月31日(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人事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
3.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背面写好姓名;
4.《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提供所在街道及区网格中心或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6.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必须完整填写报名表上的内容,提供报名所需资料。
2.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4.报考人员须严格服从招聘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考试。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当场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三)笔试
1.报名成功并发放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入围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有放弃面试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两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综合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以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现所在街道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根据综合排名高低进行选岗,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此次招聘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 0731-22629879(纪律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聘政策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下载: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株洲市石峰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原标题:株洲市石峰区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200720/i15658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