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5人)
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华宁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详见《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全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不包括中央直属(直管)、中央驻玉单位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公开选调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二)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影响期的;
3.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选调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县及以下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并加盖印章。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8∶00至8月5日18∶00。报名结束后至2020年8月6日15: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操作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选调职位→按职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并确认交费状态为成功→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情况填“备注栏”,要求表述为:“某某年至某某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登记在某某单位。”
3.资格审查。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近期清晰证件照。资格审查通过后,系统不支持修改报名资料,也不可报考其他职位,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4.交纳报名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20年8月7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状态为已交费才算报名成功。提示报名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5.选调开考比例。选调的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选调职位人数与报名成功的人数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选调的其它职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3日上午9∶00至开考前。
3.笔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若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经递补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但在面试前放弃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须携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玉溪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5)历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6)选调生提供选调生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签字、标注日期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六)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成绩分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按照选调职位综合成绩排名和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
由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九)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工作有关信息通过玉溪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重要提示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解除14天隔离观察期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请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七、咨询电话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0877-6246506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0877-5019487
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