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邵阳洞口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公告(55人)
2020年邵阳洞口县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55人公告
为化解城区大班额的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所属文昌学校、洞口九中初中部、思源学校、文昌街道所属城区学校(一、二、三小,城关中学)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顺利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选调岗位与计划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科学 | 合计 |
初中 | 5 | 5 | 3 | 2 | 1 | 2 | 1 | 1 | 1 | 2 | 2 | 25 | |||
小学 | 10 | 10 | 3 | 2 | 4 | 1 | 30 |
三、选调条件
1.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本县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省适岗培训结业证书视同对待)和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申报语文、数学、英语岗位的人员须有担任过一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4.在本县公办学校(含公办学校在民办学校支教人员)工作满3年(含特岗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任教过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小学、初中或高中课程(不少于1年);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任教过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课程(不少于1年)。
5.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教学质量优良。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得报考:
(1)处分期未解除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近三年来有其他较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4)违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关规定的;
(5)2015年以来,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或违反《洞口县教育系统严禁的“14种不良行为”》(①打牌赌博;②参加非法组织;③生活作风不检点;④乱收费;⑤私分伙食费;⑥体罚或变相体罚、猥亵学生、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甚至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⑦弄虚作假考试舞弊;⑧强制家教家养;⑨推销教辅资料和从事营利性活动;⑩违反教学常规(不备课,到网上下载现成教案);11买卖生源;12违反计划生育;13因教师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14网上乱发帖子、甚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的;
(6)本学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没有担任教学工作的(产假、病假除外)。
四、选调程序
1、报名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持所在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本人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近三年(2017年以来)年度考核证书原件于2020年8月5日至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在教育局新办公楼(三栋)四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分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具体到申报学科(如初中语文、小学数学等))。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需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考试
本次选调城区教师只进行笔试,不搞面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申报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8月9日)。
3、资格审查和工作业绩考核
(1)资审、考核对象确定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选调计划的1:1.5的比例确定资审、考核对象,如果确定最末一位资审、考核对象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列入资审、考核范围。
(2)资审、考核方式:调查、走访
资审、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否决:
①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的没有任教过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小学、初中或高中课程的(特指本县工作期间,县外工作经历及所任学科一律不计);报考城区初中教师岗位的没有任教过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初中或高中课程的(特指本县工作期间,县外工作经历及所任学科一律不计);②2018年上学期至2019年下学期四个学期按申报岗位所任教学科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按教育局划分的片区内比较,四个学期中有两次及以上处于同年级倒数一、二名名次的;全县没有进行质量检测的学科,在学校(乡镇、街道)质量检测的排名,在有五个班比较的情况下,四期内按申报岗位所任教学科有两次及以上处于倒数第一名次的;③有违反师德“十四种不良行为”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关规定的;④申报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没有担任一年班主任经历的;⑤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
4、确定选调对象
(1)某所学校或小乡镇中心学校有2名(含2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确定1名录取对象。中等乡镇中心学校不同学校总共有3名(含3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确定2名录取对象。大乡镇中心学校不同学校总共有4名(含4名)以上教师进入同一岗位录取范围,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确定3名录取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获县教育局以上奖励证书积分的多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奖励证书积分计算方法:获洞口县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3分/次;获洞口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奖励不计分)、邵阳市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6分/次;获邵阳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厅表彰奖励的1.2分/次;获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奖励的1.7分/次;获国务院表彰奖励的2分/次),如仍相同,则在农村学校任教时间长的优先。
(2)在资审、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调对象。如确定最末一位选调对象笔试成绩有多名相同者,则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后至2019年12月31前)来获县教育局以上奖励证书积分的多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对象(奖励证书积分计算方法:获洞口县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3分/次;获洞口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奖励不计分)、邵阳市教育局表彰奖励的0.6分/次;获邵阳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教育厅表彰奖励的1.2分/次;获湖南省委省政府、教育部表彰奖励的1.7分/次;获国务院表彰奖励的2分/次),如仍相同,则在农村学校任教时间长的优先。
获奖证书时限:2017年1月1日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均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岗位选择
选调对象根据申报学科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设岗位自主选择。
6、办理调动手续
凡选调为城区学校的教师,试用期一年,由城区各相关学校制定量化考核评价方案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管理且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政工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学校,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组织领导
(1)成立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广增
副组长:陈能德
成 员:曾启光 李关保 尹建球 米赛男 肖硕平 朱晚枚 尹显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尹品山同志负责,刘安民、肖尊强、王立新、肖翔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教育局政工股。
(2)成立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资格审查和业绩考核工作组,由陈能德同志任组长,曾启光、朱晚枚、王东祥同志任副组长,肖体江、邓迎春、刘安民、唐先军、肖尊强、尹品山、杨云石、曾劲松、肖翔、肖洪为成员。
2.严明纪律。本次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宣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录用手续等各环节的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选拔、晋职和评优评先,本年度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合格。
3.近三年指2017年至2019年。
举报电话:7234217
洞口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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