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0鄂尔多斯乌审旗招考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有效缓解全旗道路交通管理警力紧缺现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运行,根据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工作人员50名充实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数量及岗位设置
(一)拟招考警务辅助工作人员50名(详见招考岗位表)。
(二)项目人员报考条件和名词解释:
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蒙汉兼通”人员)。
1.“蒙汉兼通人员”: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2.“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3.“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4.“项目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视为“项目人员”。
5.各岗位开考比例为3:1,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顺序进行。
三、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户籍为乌审旗户籍(落户乌审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之前)。
(二)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在乌审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带薪见习人员、辅助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五)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斜视、纹身,适应夜间值班。
(六)符合招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择优招录中共党员、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行政治安处罚、党政纪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乌审旗现有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考时间安排
1.发布招考公告:2020年8月5日。
2.网上报名: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0日17:30。
3.网上初审: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11日17:3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4日17:30。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6.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9.公示和录用:另行安排。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信息发布: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将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sq.gov.cn/)、乌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乌审旗交管大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下称指定网站)。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考生直接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按岗位分别报名。
(2)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个人信息有误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考单位联系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蒙汉兼通”和“项目人员”定向岗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减少相应的岗位数调整至普通岗位。
(三)笔试。
1.笔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用汉文试卷的用汉文作答,选用蒙古文试卷的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不按规定文字或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以下环节。
2.政策性加分。
内蒙古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3.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社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体能测试、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达不到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本次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五)体能测试。
1.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和女子仰卧起坐,每项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体能测试成绩=三项测试项目平均值×25%。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网站发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政审。
1.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医院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并进行尿毒品三项检查。
3.政审工作由旗公安局具体实施,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以及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录用。
1.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递交至旗公安局审核,档案审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人社局给予备案;规定期限内未递交档案或档案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待遇
新录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各类待遇参照《乌审旗人民政府2018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8〕6号)》、《乌审旗人民政府2020年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0〕12号)》标准予以录用,试用期一年,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并按规定缴纳),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者享受其他津补贴及调资待遇。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自行下载打印《乌审旗2020年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并每天如实填写8月11日至8月24日体温。
2.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为“绿码”标识、行程卡“绿色”标识,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7号)的要求,出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的考生,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时需提供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单原件及血清抗体检测正常的报告单原件,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出入由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入我旗24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否则不得进行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请考生提前安排行程,所有费用自理)。
4.所有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等时需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请考生在考试前尽量不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届时将在入场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上述第3条中规定的人员,在入场时须出示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证明,方可入场。血清抗体检测、核酸检测异常的考生将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6.以上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考成绩、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本方案由2020年乌审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招考计划调整变更的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77-7216691
监督举报电话:0477-7593006(旗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477-7582291(旗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 2020年乌审旗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监考人员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
2. 2020年乌审旗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考生安全、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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