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公告(80人)
2020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招考聘用80名幼儿教师工作简章
根据《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80名。现将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共80名,岗位情况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并有志于从事幼儿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幼儿教育教学基本功,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具有所报职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5.年龄要求: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之后出生,含8月10日)。
6.户籍要求: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要求为托克托县户籍。托克托县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其中:应往届毕业生出生时户籍所在地是托克托县的,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且领取结婚证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非托克托县户籍的一方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曾经在托克托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正在托克托县服务的非托克托县户籍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同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参加此次报考。
7.报考者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且需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上述“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含报名开始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组织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组织,报名网站为: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专栏(http://112.125.25.53/tktys2020/)。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2020年8月12日下午5: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或jpe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在审核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审核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2020年8月13日中午12:00。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含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用人员,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00—2020年8月13日下午5: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共计7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9年、202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于2020年8月22日 - 2020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715房间)进行审核确认。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考生在笔试结束后5日内从报名网站中自行打印)2份,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表》1份、准考证,于2020年8月22日 - 2020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715房间)进行审核确认。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其减免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或其它途径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5.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至 8月15日上午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础知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地点为托克托县,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和托克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报考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 - 2020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资格复审地点为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715房间)。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 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报考时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报考时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各项复印材料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面试
(一)面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每位试讲者准备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分值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60分,分为弹唱、舞蹈、简笔画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二)面试使用汉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的幼儿教师每学年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
(二)薪酬待遇:按公办幼儿园正式同类教师应发工资的8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十、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8511130 0471-8528587
监督举报电话:0471-8520392
本简章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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