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省惠州惠城区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36人)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医疗卫生单位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令)要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惠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党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7.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要求
详见《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17:30分止。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
3.学历与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5.近期蓝底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0kb以内)。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报名表按A4格式;证明材料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hzhcrsg@126.com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6.为了方便及时通知招聘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添加惠城区2020年卫生公招QQ群(群1、949374902;群2、1150170766;群3、1134503822;群4、1150107509)。
(二)资格初审
由惠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三)考试
1.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在指定的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总分为100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2人(含)以下报考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惠城区卫生健康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50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cq.gov.cn)公布。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总成绩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2人(含)以下报考的岗位,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不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示后无异议并报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入职相关手续,未能按时办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2—7809508;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2—7809525。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考试、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4.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不得以交流、借调等方式调离聘用单位。
八、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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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惠城区2020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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