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内江资中县考调公务员公告(10名)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本次考调相关规定的,取消考调资格。县委组织部可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的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考调计划。
(六)试用
用人单位对拟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
(七)集体研究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八)审批
试用合格的,用人单位组织拟调人员填写《资中县公务员调动登记表》,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正式调动书面申请,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复核,并按程序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请县人事调配工作小组研究。试用不合格或因其他问题不宜调动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资格,不予调配。
(九)办理手续
经县人事调配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的,由用人单位对拟调人选在调进调出单位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无影响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调配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不予调配。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2.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对面试、体检、考察、试用、公示等环节因放弃、审查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六、纪律与监督
1.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3.县委组织部干监股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32-560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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