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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招聘公告(29人)

2020-09-28 20:02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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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拟招聘岗位情况

  (一)海南省药品检验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省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是我省最高的药品化妆品质量检验和技术仲裁机构,主要承担我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技术监督检验、标准技术复核、业务指导及有关项目科研等职责。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审核检查工作,承担国产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技术审核工作。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药品补充申请、药品再注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技术审评服务工作,承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工作。计划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岗工作人员。

  (四)海南省博鳌先行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注册地为海口市),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博鳌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五)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口、文昌、澄迈、定安等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六)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三亚、东方、乐东、陵水等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七)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儋州分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儋州、洋浦、临高、昌江、白沙等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八)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琼海、万宁、屯昌等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九)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为隶属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五指山、保亭、琼中等市县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拟招聘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外,考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 失信被执行人;

  6. 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的;

  7.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 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及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hainan.gov.cn/himpa/xxgk/rsxx)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0年9月28日—10月8日,共11天。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1. 报名时间:报名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8:30—15日16:00。

  (2)其他招聘职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8:30—30日16:00。

  2. 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拔文件”按键→选拔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 )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以jpg图片的形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报考人员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首页、明确工作岗位页及最后签名盖章页)及社保缴纳证明;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报考,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

  (6)报考“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应提供建档卡贫困家庭证明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工作经历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招聘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核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其相关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能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当天16:00前)未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天16:00准时关闭。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按通知要求,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及时登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报考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岗位及食品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岗位人员,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招聘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各直属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贫困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减少的职数,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招聘需要,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将其列入其他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中。

  (二)关于专业目录问题。专业条件参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3)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三)关于年龄确认问题。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部分岗位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出生)。报考人员的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四)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以发布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为准。

  (五)此次公开招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方案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0898-66833195

  纪检监督电话: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898-6683267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1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本科目录)

       3.2 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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