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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80人)

2020-10-20 09:05  |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安队伍建设,有力推进红花岗公安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80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符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条件:

  (1)职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09、10、11、12、20”职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4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2002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

  (2)职位代码“13、18、19”职位年龄要求18-30周岁(1989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2002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

  (3)职位代码“14、15、16”职位年龄要求18-45周岁(1974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2002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

  (4)职位代码“17”职位限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工作满5年及以上(2015年10月19日及以前入职)的在岗辅警报考,不限年龄。

  7.工作证明年限界定时间以2020年10月19日为截止日期。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行政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公安机关异常离职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的;

  6.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不能正确认识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公开招聘简章。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hhg.pzhl.nte)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至11月1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考生报名信息。

  如实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白底背景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00至11月2日18: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系。

  5.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于2020年10月27日9:00至11月3日18: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加分审查确认等环节使用。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还需缴纳11元意外伤害保险费,该费用在参加体能测试前现场缴纳。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11月6日18:00前书面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报名成功人员及招聘计划被取消的申请改报成功人员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8:00期间,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准考证贯穿考试全过程,请考生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相关事宜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三)各职位考试顺序。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按照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的顺序组织。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按照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的顺序组织。

  3.职位代码“18、19、20”职位按照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的顺序组织。

  (四)笔试。

  1.笔试对象:报考职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职位的考生(报考职位代码“18、19、20”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1)报考职位代码“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职位的考生,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报考职位代码“18、19、20”职位的考生,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方式。在指定地点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测量身高、体重。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8、20”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

  (2)报考职位代码“13、19”职位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测量身高和体重,且实际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0%,不能低于标准体重10%。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3)身高、体重测量由医务人员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身高、体重合格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其他环节;身高、体重不合格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系统打印的《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资格材料(如退伍证、获奖证书、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加分人员须下载填写《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一份;提供加分确认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空缺人数按各职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递补结束后,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3)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后续环节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职位,该职位取消。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六)加分。

  1.加分政策。加分统一在面试后进行。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满足多项加分的,可以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考生加分经确认且公示无异议后,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同一事项获多层级表彰或奖励的,以最高层级奖励为准,不得重复加分。

  (1)近五年内,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个人嘉奖、先进个人的,每次加0.5分。

  (2)遵义市范围内在岗公安机关辅警,连续工作满2年不足3年的,加1分;连续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加2分。

  (3)退伍军人获个人嘉奖的,每次加0.5分;参加过全国阅兵展示的加0.5分;获个人三等功的,每次加1分;获个人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2分。

  2.加分确认。现场资格复审时同步进行加分审查,考生持能证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材料进行加分审查,审查合格并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的考生,按照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2)报考职位代码“18、19、20”职位的考生,按照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

  (1)报考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18、20”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报考职位代码“19”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军事障碍。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和军事训练相关标准进行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年龄分组时间以2020年10月19日为年龄分组依据。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6.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考生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的,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7.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将不计算总成绩,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面试。

  1.面试对象。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取得有效体能测试成绩的考生参加面试。

  (3)职位代码“18、19、20”职位取得有效体能测试成绩的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计划数3:1(含)比例以内的考生进入面试。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

  3.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5.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总成绩。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

  3.职位代码“13”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加分。

  4.职位代码“14、15、16”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体能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

  5.职位代码“18、20”职位总成绩=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6.职位代码“19”职位总成绩=体能成绩×80%+面试成绩×20%+加分。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阶段成绩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布。

  (十)体检。

  1.体检对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1)职位代码“01、02、03、04、05、17”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职位代码“06、07、08、09、10、11、12、13、14、15、16”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职位代码“18、19、20”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及费用。体检时间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工作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党委研究确定后,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待遇及管理。被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红花岗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标准执行,纳入红花岗区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将在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红花岗”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指定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五)在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考生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应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六)疫情防控。根据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入境返遵考生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入境后在省外或我省隔离满14天,提供隔离期间第7、14天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温检测正常。

  2.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来遵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报考;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报考的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3.市内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4.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处理。

  6.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7.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7917678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劳动合同制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27759871 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8424848 红花岗区纪委区监委

  附件:附件1: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

  劳动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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