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建厅2020年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省住建厅拟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报名职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务员中已登记备案的正科级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的人员。
(二)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详细情况见《省住建厅2020年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以公务员登记为准);
3.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省住建厅2020年面向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8:30—21日17:00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20日—21日,每天9:00—15:00。
2.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省住建厅干部教育处。
3.初审通过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历年考核等次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岗位);
(4)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各1份;
(5)相关资历条件的佐证材料;
(6)疫情防控有关材料(附件3);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留存复印件不予返还。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请自备现金不支持网络支付,面试不收费。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
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到龙江先锋网查询审核结果,并于12月下旬关注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机关文字综合能力等内容。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遴选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时,由厅党组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体检
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等情况,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住建厅官网和龙江先锋网公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参加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遴选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遴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执行。
四、监督与咨询
(一)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53627022。
(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教育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2278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