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选调2021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关于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选调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10:00-18:00
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25号(四川省经济合作局304室)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并盖章)原件1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党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及专业、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
四、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生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28—66778383,手机:18780039630
四川省经济合作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