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黄石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38人)
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通〔2020〕33号)及《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的年龄和有关时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已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完成。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大冶市政府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路21-1号人社局旁)。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0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网上下载填写);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
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大冶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建设路21-1号人社局旁)。
特别提醒: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五、考试办法
本次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等内容。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的组织
笔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大冶市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入围比例
按岗位计划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免笔试人员除外),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设置面试入围比例。
2、面试公告
面试前由大冶市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大冶市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资格条件,不记入总成绩,面试成绩直接记为总成绩。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考察体检人选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察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存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情况,面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岗位的面试平均分数;对存在同一考官组,但无同一面试题本的情况,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大冶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考生须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活动时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其他新冠肺炎症状的,按当地防疫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4、本公告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72979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1、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 大冶市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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