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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盐城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公告(59人)

2020-12-23 08:47  |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充实我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拓宽招聘渠道,决定赴安徽省蚌埠医学院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需求实际,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亭湖区卫健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2020年12月下旬,赴蚌埠医学院进行人才专场招聘,共17个招聘岗位,计划招聘59人。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 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附件1)。

  6. 岗位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2020年11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方式:

  (1)电话、邮箱预约(邮箱预约时间:2020年12月25日-27日;电话预约时间2020年12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星期六、日正常接收预约。

  (2)招聘会现场报名资格确认。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9:00-13:00

  2. 现场报名地点:蚌埠湖畔明珠大酒店四楼二号会议室(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龙湖春天B区北大门)

  联系电话:0515-68552880,15396881566;邮箱:ycthwjw@163.com,所有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至招聘会现场投递材料。

  各招聘岗位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等详见附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③身份证;④2021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专业方向证明等,其中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亭湖区卫健委、亭湖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初审结果后当场陈述申辩。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或国家防疫健康码,考试当天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由亭湖区卫健委和亭湖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所涉专业均在《2020-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公布》中的专业,采取现场面试考核(专业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现场签约。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面试成绩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体检、考察。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区卫健委页面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排名等。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1届毕业生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0515-68552880 0515-68551280

  监督电话:0515-66692608(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岗位表.doc

  2.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校园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doc

  3.2020-2021年盐城市亭湖区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doc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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