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康石泉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公告(5人)
根据工作需要,石泉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2.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所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与选调职位构成《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四楼组织宣传部。
3、提交报名申请及报名资料
报名人员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2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根据需要提供);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
(4)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招录文件、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
(7)综合素质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本公告要求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组织宣传部统一制作准考证,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到组织宣传部领取准考证。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的,核减选调职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与选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