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贺兰县教育系统编外教师岗位招聘公告(48人)
为切实解决贺兰县教师紧缺问题,经贺兰县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区市相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采取公开报名方式,面向全区范围公开招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具体要求以各学校《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4.年龄为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6.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注:本次教师岗位招聘均为编外人员,与银川滨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所需教师岗位请查看各学校《招聘计划一览表》
03、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试讲”的形式招聘。
04、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2月19日在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联系方式自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2月19日开始,2021年2月23日结束,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三)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审核。贺兰县各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统一收取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审核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各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讲课+提问”。
2.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的确定。
1.体检。体检内容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按弃权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贺兰县各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由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05、关于岗位递补
1.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从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06、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外省来宁、返宁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各学校自行研究决定。
07、各学校《岗位招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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