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44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的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招满即止;
2.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
3.财务专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
考试时间在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岗位,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hsdzp@hbnu.edu.cn。
2.其他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注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在线报名时请注意查看网站发布的通知。
(四)报名要求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岗位,须提交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
2.其他岗位需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上传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 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学历博士研究生的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规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应聘人员本科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和学位,研究生阶段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业绩要求:应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以第一作者是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报名咨询:0714-6575256郭老师、0714-6572927吴老师
四、笔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要求为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其他岗位须进行笔试,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可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后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须笔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对于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放弃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s:// http://zp.h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公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766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师范大学
2021年3月11日
更多教师招考信息请点击【招考资讯】查看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