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200人)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统一汉文制卷,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09:00—11:00。
(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二)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招聘需求相应调整比例或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复审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递补期间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退伍证等情况。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两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实行。
(四)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体能测评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应聘人员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应及时主动放弃,确保自身安全。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因身体不适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需提出书面报告,同时应主动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如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实行。
3.有纹身的,不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2.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保持通讯畅通,递补期间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4.考察结束后,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仍有并列的,加试100米短跑,用时最短的进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九、公示和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市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实习期为六个月。
十、薪酬标准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实习期内发放基本工资2158元/月,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试用实习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
(一)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应聘人员要慎重报考,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他环节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乌兰察布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请予关注。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474-8980051(乌兰察布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
监督电话:0474-8980041(乌兰察布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1年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200名留置看护看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其他资格 条件 |
年龄 | 户籍 |
工作 地点 |
政策咨询电话 | 备注 |
1 |
勤务辅警 岗位1 |
60 |
全日制大学 专科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应取得相应的学位 | 不限 | 男性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 3月31日及以后出生,2003年3月 31日及以前出生) |
2021年3月31日前为乌兰察布市户籍 | 乌兰察布市 | 0474-8980051 | 辅助民警从事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看护勤务、看守巡控工作,实行倒班制。 |
2 |
勤务辅警 岗位2 |
70 |
全日制大学 专科及以上 |
女性 | |||||||
3 |
勤务辅警 岗位3 |
60 | 高中及以上 |
男性 退役军人 |
|||||||
4 |
勤务辅警 岗位4 |
10 | 高中及以上 |
女性 退役军人 |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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