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全省法院系统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21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县以上机关(包括街道机关)即A类试卷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资格审查安排
报考省法院考生,由省法院实际组织实施,报考市以下法院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中院(大连海事法院)实际组织实施。
1.时间:2021年4月21日-23日(8:30-17:00)
2.地点及联系方式:
(1)省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二区一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32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24-22697698
(2)沈阳地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东门一楼(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联系方式:024-22763799
(3)大连地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圆形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
联系方式:0411-83775251/83775127
(4)鞍山地区: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703室(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
联系方式:0412-2698744
(5)抚顺地区: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东侧接谈室(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联系方式:024-57719305/57746818
(6)本溪地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北门接待室(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99号)
联系方式:024-43669866/43669610
(7)丹东地区: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丹东市振兴区沿江街79号,原日林大楼)
联系电话:0415-2169077
(8)锦州地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大厅(锦州市市府路60号)
联系电话:0416-2526929/2526635
(9)营口地区: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147号北门)
联系方式:0417-2878099
(10)阜新地区: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接待室(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23号)
联系方式:0418-6281188
(11)辽阳地区: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楼4楼多功能会议厅 (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电话:0419-2952173
(12)铁岭地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铁岭新区嘉陵江路与嵩山路交汇西行路北)
联系电话:024-74856855
(13)朝阳地区: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室(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电话:0421-3886395/3886085
(14)盘锦地区: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5、6接待室(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直方街勤德路,由北门进入)
联系电话:0427-2669026
(15)葫芦岛地区: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道2甲)
联系电话:0429-3166458
(16)铁路: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303室(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
联系电话:024-86995544
(17)辽河:辽河人民法院509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迎宾路21号)
联系方式:0427-7821434
(18)海事:大连海事法院政治部1202室(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280号)
联系方式:0411-82759803/82759802
四、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司法警察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2021年度全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