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3人)
【招聘】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临桂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警务辅助人员共计63名,主要从事治安巡逻防控、交通协管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招聘岗位详见下图: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考核、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报名时间
2021年5月30日起,截止到6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若在此期间无法前来现场报名可与临桂分局政工室联系
报名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政工室(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8号办公楼3楼)
联系人:徐蕾联系电话:0773—5597619
资格审核
临桂分局政工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现场填写《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指示。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桂区政府网(www.lingui.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3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六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临桂分局政工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由临桂区财政全额保障,实行动态调整,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临桂分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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