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5人)
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确保通信畅通,如电话不通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后果自负。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教师招考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34221348。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34226980、3422525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并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师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分学前教育及中小学两套试卷。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资格审查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审查根据招聘公告及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认真核对考生提供报名材料及《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及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若该学段该科目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予以取消。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安顺市平坝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A4纸型);
3.相应的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交验原件,收复印件,A4纸型);
4.毕业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交验原件,收复印件,A4纸型);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6.外县区在职教师报考者提供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考生应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面试方式采取讲课及现场答辩两种。讲课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备课时,除考务组提供的教材及专用备课纸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试讲及答辩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学段各科目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同学段同学科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则往后顺延小数点确定名次,若顺延后还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所有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取加试面试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成绩将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学段学科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58号)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和复检费均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结果在“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平坝区教育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十、考察、公示
(一)考察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已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除教师外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和差额拨款)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