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66人公告
2021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招聘66人公告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6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国企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根据《金东区区属国有企业用工管理若干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66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8月6日17时
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8月7日17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党龄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8月2日9时—8月6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8月12日9时—8月14日9时。
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
1.笔试
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计划在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
2.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金义招商公司服务部副经理、招商服务专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报考人员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缺额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区属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党龄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21日。
2.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需在2021年7月2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以下三种情形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1)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2019、2020、2021年毕业,且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3)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3.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对于行政(事业)身份干部参加应聘并录用的,其组织人事关系转入所在企业,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原有行政(事业)干部身份。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财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81336。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2192038。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2021年金东城投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xlsx
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