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贵港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公告(56人)
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56名到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贵港市实验小学担任编外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非实名制“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8:00至7月31日18:00。
1.网上报名实行承诺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期间,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严格按照《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内容规范填写;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在报名表中联系电话栏内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
4.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压缩文件以姓名+报名材料的格式命名,照片清晰,扫描后制成PDF格式)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1日,由招聘单位(学校)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招聘单位(学校)通知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复核结果为准。
(三)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地点: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报告厅(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南50米)。
考生携带应聘相关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亲笔签名,到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现场报名。
三、考试
由贵港市教育局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通过面试进行考核,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不超过1:3。
(一)时间及地点:2021年8月3日在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进行。
(二)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初中教师岗位的讲课(试讲)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现行初中课本;小学教师岗位讲课(试讲)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现行小学课本。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由招聘单位(学校)根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属于贵港市以外在职人员,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学校)提供其工作单位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招聘单位(学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
六、教师待遇
(一)编外教师工资为3300元/月。
(二)聘用学校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聘用单位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聘用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学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
(三)编外教师与在编在职教师在休假、评优评先、培训培养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七、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贵港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招聘单位(学校)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贵港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和招聘单位(学校)相关信息。
(二)疫情防控。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地点前,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和当地“健康绿码”查验。持“健康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招聘现场;持非绿码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地点,否则不能进入。
应聘人员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谈地点。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活动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等必要情况下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入招聘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73877。
文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学校编外教师报名表.xls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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