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中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告(20人)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卫市沙坡头区户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无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党员优先考虑。
(二)其他条件
1.限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上(1996年8月1日之前出生)至45周岁(197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沙坡头区户籍,身高165cm以上,形象气质佳,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普通话较为标准。
2.薪资待遇:3500元/月(含五险)。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曾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身体有纹身的;
(七)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过且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市住建局一楼西办公室101室
联系电话:0955—7022399
三、聘用和待遇
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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