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名公告
广西事业单位招聘_2021年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31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政发〔2014〕3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柳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结合驻柳部队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驻柳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柳部队随军配偶;
(七)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具体条件以《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
(八)其他说明。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8月20日前(含20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8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非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8月20日之前。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结婚证、配偶军官证、随军家属审批表。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不按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军分区(柳州市三中路92-2号)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8月31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8月31日17:00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柳州军分区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盖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人数开考。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1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柳州市军分区盖章审核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原件,按笔试公告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加分项:《驻柳部队团级正职以上干部随军家属专项招录考试加分暂行办法》中可以加分的项目及分值;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分3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团级正职以上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入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面试的组织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区、开发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区和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可以在2022年完成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2021年度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