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公告(20人)
2021滨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简章(20人)
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前身是始建于1902年的英国教会如己医院,经过一百余年的发展,逐步确立了滨州西部医疗中心、鲁北地区重要区域医疗中心地位,系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也是潍坊医学院、滨州医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医院编制床位145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45个,市级名科7个,市级领先专科24个,7个市级质控中心挂靠医院。医院现为山东省肿瘤医院肿瘤规范化诊疗基地,设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工作室,与加拿大多伦多圣米高医院、肖代斯医院和台湾大里仁爱医院等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医院相继开展的神经移植治疗截瘫、同种异体肾移植、肝脏移植、体外循环下心脏直视手术、外科微创技术、内科介入治疗等技术,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自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来,实现了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先后荣获省、市级优质护理服务科室12个,现有国家及省级专科护士59人,设有PICC、伤口造口等护理专科门诊,“感动护理”、互联网+护理,住院患者床旁结算等服务扎实开展,得到了广大患者一致好评。
医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首批人民满意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管理创新医院”“全民健康管理示范医院”“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德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山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部分护理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作风扎实,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医德素养;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体貌端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或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 |
招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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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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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A |
护理、 护理学 |
10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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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B |
护理、 护理学 |
10 |
全日制大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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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仅限医学类高等院校毕业生 |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行政办公楼二楼202房间)。
2、现场审核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按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
(4)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作出承诺且必须在体检前出具,否则视为弃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附件2);
(5)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因提供有关信息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形式
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按照招聘计划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报考人数确定面试范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录取,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根据总成绩依次录取,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体检范围资格。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和相关事宜通过医院网站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通过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作待遇
1、录用人员的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并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线下公开招聘活动期间(现场审核、笔试、面试等),应聘人员需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并逐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参加公开招聘活动,在现场等候时,要求每位应聘人员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43-5321637
邮 箱:zxyy5321637@163.com 邮编:251700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山东省惠民县环城南路108号行政办公楼二楼2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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