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绍兴嵊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6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绍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嵊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嵊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年龄要求:18周岁到35周岁(出生日期1986年10月—2003年10月),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身体健康无缺陷,无残疾、无传染病,五官端正,无口吃、色盲,面部无明显疤痕,身体无纹身,双眼裸视力要求4.6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4.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具有嵊州市常住户籍。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用工单位自主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刑侦大队:嵊州市官河横路258号7楼
应警官13567596191
●交警大队:嵊州市环区东路99号
朱警官15958560007
●网警大队:嵊州市官河横路258号7楼
蒋警官13819559589
●剡湖派出所:嵊州市剡城路108号
徐警官13967510508
●三江派出所:嵊州市仙湖路830号
王警官13506757566
●鹿山派出所:嵊州市府前大道与310省道十字交叉路口
魏警官13858568932
●浦口派出所:嵊州市浦口街道新浦路10号
张警官13819556000
●甘霖派出所:嵊州市甘霖镇桃源路5号
魏警官13706753969
●长乐派出所:嵊州市长乐镇后街
沈警官13757535657
●三界派出所:嵊州市三界镇杭温路2号
沈警官13575588844
●金庭派出所:嵊州市金庭镇下溪线人民政府旁
黄警官13757545816
●食药环知大队:嵊州市环区东路99号
李警官13567599399
4.报名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明书以及上述证书的复印件,(报考巡特警的外地籍人员还需随带嵊州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到所报考的单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同时关注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报名结束后由嵊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1:3)要求时,应调整该职位招聘人数,并通知相关报考者。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分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由嵊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统一集中进行。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男子体能测试科目为二项内容:100米、1000米,女子体能测试科目为二项内容:100米、8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规定35分为达标分,任一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面试。
3.笔试范围:思想政治:时事政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警纪条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基本法律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数1:3进入面试。
5.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6.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为40%、60%计入总分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由辅警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附件4,附加尿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遇有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替补。
(四)政审
对报名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嵊州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嵊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不发放考核奖。试用期内未被正式录用或本人辞职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替补。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有作弊行为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作出相应处理。
3.报考人员综合成绩60分以上,报考的岗位未录用,作为后备库人员,有效期为一年。
4.录用后,根据工作综合素质和工作需要,适当作岗位调整。
附件下载:点击查看
嵊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
嵊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嵊州市公安局招聘体能测试标准
嵊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