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省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1人)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听党指挥,服从命令,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3.年龄、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岗位报考条件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等需要;
4.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0,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含)以上;
5.退伍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有意应聘者,请在指定时间内,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退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信息采集表。报名时间2022年1月26日—2月7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1、报考刑警大队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值班室(湖滨新区迎宾大道1616号)。联系人:韩警官,电话0527-84323123。
2、报考治安大队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公安分局值班室(湖滨新区迎宾大道1616号)。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527-84323156。
3、报考巡特警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巡特警大队(湖滨新区桃李路宿迁开放大学北门)。联系人:赵警官,电话0527-84323212。
4、报考晓店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晓店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穆警官,电话0527-84323190。
5、报考井头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井头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张警官,电话0527-84323173。
6、报考皂河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皂河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叶警官,电话0527-84323180。
7、报考职教园区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职教园区派出所值班室。联系人:张警官,电话0527-84323203。
8、报考软件园警务工作站警务辅助岗位辅警报名点:湖滨新区软件园保险小镇知新科技广场D2栋一楼值班室。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527-82561100。
(二)政审。
按规定进行相关审查。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四)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者根据通知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考察。
对报名人员及直系亲属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前科进行审查。
(七)录用。
最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三、管理及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薪酬待遇按照《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四、纪律及监督
为确保招录工作公正有序,保证录用人员素质能力,本次招录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录过程中,凡是应聘者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23130
本简章由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