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2年常规选调生选调公告(360人)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深入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决定2022年常规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和《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到青海县乡基层工作、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树立年轻干部从基层培养的鲜明导向,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育选管用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新青海建设提供高素质干部人才支撑。
二、选调对象及职位安排
计划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常规选调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360名(见附件1),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按照公务员考录程序统一选调,笔试与全省年度例行公务员考录同步进行。
(一)面向省内高校专项计划选调180名,其中,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各60名。优先安排到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个州的县乡机关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职位约占70%以上)。不限专业。
(二)面向省内外高校非专项计划选调180名,安排到全省县乡机关工作(四类以上高海拔地区职位约占60%以上)。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选调相关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
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各类成人教育等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毕业生,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第二学位(含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毕业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志愿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
(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经历须满1学年以上);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上述条件需在正式报名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七)截至报名结束前,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以公安机关印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岁。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7.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8.现役军人;9.受过处分的人员;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考生于2022年2月13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47.114.77.245/tip/)进行预报名,按照提示进行注册,逐项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青海省2022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彩色打印),学校开学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月13日9:00至2月22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月13日9:00至2月23日18:00
网上预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预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月24日12:00。
考生注意:预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省内外考生均可自愿报名。预报名是正式报名的必备环节,未进行预报名或预报名未成功的,不能参加正式报名确认。报考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考生,须同时选择报考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
(二)推荐报名。
1.省内高校专项计划选调生推荐报名。①省内高校党委广泛宣传动员,符合选调必须具备条件之一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②各高校按照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省内三所高校各90名),并按照院系毕业生人数向各院系分配推荐名额,报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备案。③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牵头,各高校具体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计划选调推荐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试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考试事项由高校开学后自行确定,3月5日前完成推荐考试工作。考试成绩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反馈各高校,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④各高校根据推荐考试成绩排名(按院系分别排名),经学院党组织初审、组织部门资格复审、征求高校纪委和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按男女比例1:1研究确定校内专项计划选调推荐人选(男女各45名)。
推荐名单须在学校官网或就业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0日(星期四)前以学校党委名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将《青海省2022年常规专项计划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报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并在《推荐报名表》上注明“常规专项选调计划”字样、盖章后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注意:省内高校专项计划选调职位,只要符合选调必须具备条件之一及以上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校内专项计划选调推荐考试(笔试),学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院系为单位依次排名,经相关部门资格审核后,研究确定专项计划选调推荐名单。经推荐考试未进入专项计划选调推荐名单的考生,则参加非专项计划选调职位的选调,考生不再重复预报名,直接参加网上正式报名确认。
2.省内外高校非专项计划选调生推荐报名。通过预报名的考生,待学校开学后,将打印的《推荐报名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报考人员所在院(系)党组织严格初审、研究公示后,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在《推荐报名表》上盖章后转交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三)报名确认。
1.网上正式报名。凡经通过预报名,学校党组织推荐,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3月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47.114.77.245/tip/)进入报名系统,上传审核盖章后的《青海省2022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须为JPG格式,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接受报名资格初审,进行报名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8:00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3月5日9:00至3月14日18:00
网上正式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2:00,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请按照修改提示说明重新修改提交报名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2日9:00至26日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四)资格审查。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选调资格,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所有考生须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现代汉语规范汉字)答卷,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的部分不计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值各为12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5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行测与申论成绩之和÷行测与申论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所有考生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作答。所有参加过笔试的省内高校常规专项计划选调的考生全员进入面试环节;省内外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成绩均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被考察人选。按照《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查核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在校期间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向考察组提交以下材料:
1.学校审核盖章的《青海省2022年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2.如期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职业资格证原件,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打印)1份;3.选调条件要求中“必须具备的四项条件之一”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4.学校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八)公示、确定人选。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
(九)择岗和递补。拟选调人选按照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职位要求,按常规专项计划选调、常规非专项计划选调的职位代码分别公开择岗并组织到位。其中,在同一选调职位代码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空缺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分类别依次调剂递补。如出现按上述调剂递补办法还不能满足职位要求的情况,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递补办法。
(十)录用。2022年7月,学历学位审验合格后,由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再列为选调人选。
五、相关政策
(一)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其管理按照《公务员法》《青海省选调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选调生在青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县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年、其他学历4年(含试用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内调往省外工作的,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生到岗后,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到村任职)2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四)报考人员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六、工作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选调工作纪律,选调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决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象,严禁以权谋私、违规安排子女亲属等。选调人选推荐、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各高校党委要把为党政机关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作为重要职责,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负责任地提出推荐意见。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原则、把握条件、严格程序、认真把关,严格按照省内专项计划选调人选推荐考试要求,做好考务组织、人选推荐、考察等工作,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出来。
(三)考生须严格按照选调要求,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报考指南》(见附件3)等有关规定,认真对待每一个选调环节,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七、温馨提示
考生务必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相关要求,随时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及时在青海党建、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联系电话:0971—8482474(政策咨询专线)
监督电话:0971—12380
邮 箱:qhsxds@126.com
微信公众号:青海选调生
附件:1.青海省2022年常规选调生选调计划
2.青海省2022年常规专项计划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附件1 青海省2022年常规选调生选调计划
选调类别 |
选调高校 |
选调职位代码 |
选调专业 |
选调人数 |
备注 |
省内高校常规专项计划选调 |
青海大学 |
63200001 |
不限专业 |
60 |
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
青海师范大学 |
63200002 |
不限专业 |
60 |
||
青海民族大学 |
63200003 |
不限专业 |
60 |
||
省内外高校常规非专项计划选调 |
全国普通高等 院校 |
63300001 |
不限专业 |
60 |
|
63300002 |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林学类、草学类 |
16 |
|||
63300003 |
法学(法律)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 |
14 |
|||
63300004 |
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12 |
|||
63300005 |
公共管理类 |
12 |
|||
63300006 |
财政学类,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
8 |
|||
63300007 |
旅游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学类 |
6 |
|||
63300008 |
建筑类、工业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6 |
|||
63300009 |
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化学类 |
6 |
|||
6330001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医学技术类 |
4 |
|||
63300011 |
民族学类、宗教学类 |
4 |
|||
63300012 |
计算机类 |
4 |
|||
63300013 |
工商管理类 |
4 |
|||
63300014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4 |
|||
63300015 |
电子商务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 |
4 |
|||
63300016 |
地质学类、地质类、测绘类、矿业类、地理科学类 |
4 |
|||
63300017 |
教育学类、物理学类、心理学类 |
4 |
|||
63300018 |
水利类、土木类 |
4 |
|||
63300019 |
统计学类、数学类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