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师公告(180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广宁县2022年高校专场招聘教师工作方案》,我县定于2022年3月29日到肇庆学院开展高校专场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专场招聘教师共180名,详见《广宁县2022年肇庆学院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受疫情影响,本场招聘对象为肇庆学院毕业生)
1.高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2.初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4.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
说明:“择业期内毕业生”是指符合择业期政策的毕业生。(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日(即2022年3月29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谈、签约。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预报名+现场确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箱(gnjyjrsg@163.com)进行预报名(文件统一命名为:学段+学科+姓名),并于现场招聘当天到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现场招聘当天直接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报名。
时间:2022年3月29日上午8:00-10:00
地点:肇庆学院第一教学楼(如因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以现场通知为准)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广宁县2022年高校专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插入本人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一式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确定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确定入围笔试(技能测试)人员。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人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入围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技能测试)通知将在报名现场进行张贴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体育、美术和音乐学科实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实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学科专业技能,需考生自行携带相应工具。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并设最低分数线。
时间:2022年3月29日下午2:00(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现场通知
(四)面谈和签约
时间:招聘当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地点:现场通知
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人员中按各科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谈人员、选岗顺序,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面谈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签约有关事宜。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下一位考生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是否作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广宁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应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报名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形的,取消报名者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四)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点(考点)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行程卡”14天内有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的不得进入报名点(考点)。
五、其他
(一)现场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选岗。如遇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二)本次招聘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岗位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广宁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申请教育线外及县外调动。
本公告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8-8618002)、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8632084)
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