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曲靖市卫健委员会遴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规定,结合市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曲靖市中医医院)工作需要,经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公开遴选11名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二、遴选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岗位条件要求的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遴选人数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曲靖市中医医院)公开遴选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11人。具体遴选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称《遴选计划表》)。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定向服务期内的人员除外),且工作满2年及以上时间,同时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须为全额、差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
7.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遴选条件;
9.所在单位、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26日。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遴选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各遴选程序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行组织实施。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含遴选计划)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发布。其余遴选程序的相关信息,一律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遴选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1.报名方式: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2022年4月28日18:00。
3.开考比例: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有效人数须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裁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遴选计划人数。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岗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三)报名程序
网络报名程序:登录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注册用户基本信息成功后,按报名系统提示阅读诚信承诺书相关协议条款并点击“同意”——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等待网上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1)登录报名系统。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报名网址为: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考生使用注册时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为确保信息安全,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相关证件、材料(已审核盖章的纸质《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①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计划表备注栏里有岗位条件补充说明的,报名人员须结合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专科学历所学专业,对专科学历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遴选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遴选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遴选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遴选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遴选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②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③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后,应认真检查所填信息的正确性,检查无误后,需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将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资格初审根据遴选公告岗位要求为主要审核条件,以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核。考生须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资格复审时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期间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曲靖市中医医院进行咨询。
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有效报名期限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4月29日17:00
④网上交费。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共考2科,50元/科,共计:100元。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需网上缴费。未达开考比例考生将在规定时间给予退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4月30日17:00。
⑤报名情况公布。在报名资格审核期间(4月26日—4月29日),每天在云南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ynwsjkrc.cn)公布截止前一天17:00的报名情况。
⑥打印准考证。网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7日9:00—5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命题按相关规定及纪律要求委托有命题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3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医疗卫生专业科目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后,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并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中医医院(电话:0874-3331672)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遴选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遴选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和考试类别等条件设置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曲靖市中医医院咨询电话详见《遴选计划表》。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遴选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程序审核出不符合本次遴选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取消相应遴选资格。
笔试结束进入面试程序前,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须对拟面试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资质)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遴选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一致,后期现场资格复审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等材料原件与报名信息和岗位遴选条件的一致性再次进行比对审验,因不符合岗位遴选条件和报名资格而填报虚假信息通过报名的,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遴选计划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凡笔试有缺考科目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5)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岗位遴选计划数。
(6)确需调整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方可进行后续程序。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准考证、所在工作单位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两年《年度考核表》、《报考诚信承诺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涉及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须在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上述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岗位遴选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曲靖市中医医院和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告知其原因。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3天向曲靖市中医医院或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如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
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遴选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六)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遴选计划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公示。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向曲靖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报批,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告的面试方案。
3.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中医医院或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曲靖市202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5.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三分之一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须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规定网站公示。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面试方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根据岗位遴选计划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后,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规定网站公示。若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参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遴选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可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事业单位遴选考试。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遴选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疫情防控要求。在遴选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遴选各程序相关事宜由曲靖市中医医院及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相关电话
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曲靖市中医医院 0874—3331672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74—3122953
监督电话:中共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纪检监察组0874—310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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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管理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2022年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