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定向选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40人)
为激励城区党建组织员、指导员、编外聘用人员等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青秀区畅通人才交流渠道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十个一批”工作方案》精神,为做好定向选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选聘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共40人)
1.新竹街道所辖社区9人;
2.中山街道所辖社区4人;
3.建政街道所辖社区4人;
4.南湖街道所辖社区9人;
5.津头街道所辖社区8人;
6.仙葫开发区所辖社区4人;
7.伶俐镇玲珑社区2人。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综治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区党建组织员(党建指导员)、志愿者、编外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在城区担任党建组织员(指导员)1年以上、编外聘用人员2年以上且目前在岗;
2.学历要求:伶俐镇选聘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和仙葫开发区选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25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 月25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2022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发布定向选聘公告后,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组织推荐
(1)各村(社区)党组织推荐在本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综治维稳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区党建组织员(含党建指导员)、志愿者、编外聘用人员参加选聘;城区相关部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党建组织员(含党建指导员)、编外聘用人员有意向参与选聘的,主动与下沉的村(社区)党组织联系,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推荐。
(2)各街道、仙葫开发区、伶俐镇按照各自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长塘镇、南阳镇、刘圩镇分别推荐2个名额。
(3)城区相关部门的党建组织员(含党建指导员)、编外聘用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综治维稳等工作,没有安排下沉到村(社区)的,由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综治维稳等工作指挥部推荐,推荐的总名额控制在10个以内,由区委组织部和城区民政局统筹。
2.需要提交的推荐和报名材料
(1)《南宁市青秀区定向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人选推荐表》(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
(3)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相关工作指挥部汇总审核后,按规定名额将推荐名单和报名材料报城区定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306室),不足规定名额的,按实际推荐人数上报。
(二)面试(时间待定)
定向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考试按面试的程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根据推荐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各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及录用
原则上,采取谁推荐谁使用和定向选聘使用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录用人员所报岗位(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综治维稳等工作指挥部和长塘、南阳、刘圩镇选聘人员按推荐表选聘岗位确定所报岗位),并按程序予以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城区政府审定同意后,镇、街道、仙葫经济开发区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定向选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选聘者:
1.选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选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选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4.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导致选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此次招聘工作由青秀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定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请联系0771-58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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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