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须知:职务类犯罪罪名梳理
2014-07-18 10:43 | 未知 | 责编:黄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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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l)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且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l)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的,且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