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宪法日该不该放假?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建议将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期,以更好地宣传宪法。
记住宪法,不能靠宪法日放假
就目前来说,让全民知晓宪法、敬畏宪法,不应该靠“放假”这种消极的方式,而是要靠宪法进入公民的日常生活。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建议将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期,以更好地宣传宪法。据了解,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设有宪法节之类的节日,如日本、丹麦、西班牙将宪法日作为国家的宪法节,全民放假休息。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人也度过了自己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宪法日的本意,旨在强化宪法的权威,彰显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
但将宪法日与放假挂钩,甚至要通过“放假”让公众记住宪法、敬畏宪法,显得有些本末倒置。这让人想到1980年代牛群相声里所讽刺的“巧立名目”,逢到一个科学家的诞辰纪念日,就去吃一顿公款以示纪念。结果,公款没少吃,正经的科学家贡献没记住,只记得巴普洛夫那条流着哈喇子的狗。
就目前来说,让全民知晓宪法、敬畏宪法,不应该靠“放假”这种消极的方式,而是要靠宪法进入公民的日常生活。
首先,综观外国的宪法日,各国会根据本国的制宪历史,并参考其他政治、文化因素,而做出不同的规定,并不是说宪法日就一定得放假,也不是说宪法日放假才能突显出宪法的重要地位。比如,挪威宪法于1814年5月17日签署,宣告了挪威脱离丹麦400年的统治,成为独立国家,所以挪威直接把宪法日作为国庆日,这天也是挪威的公共假日。而美国的宪法日是在每年的9月17日,这一天并不是公共假日,但没人会觉得宪法在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不重要。
而且,各国宪法日的核心活动,还是宣扬宪法在本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包括政府机关向公众开放、举行新移民的入籍仪式等等,这都需要政府机关的积极运作。
其次,就现实来说,要让公众记住宪法,还在于让我国的宪法走进日常生活,成为公民与公权发生矛盾时的“权利清单”,成为判断是非对错的直接依据。
正所谓“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是要用的,而不是被膜拜的。宪法所赋予公民的那些权利,不应该只躺在法学家的著作中,而是落在实处。公民房屋被征收拆迁、捡到“狗头金”能否归个人所有、政府部门禁这个禁那个的“红头文件”是否合宪,这些日常问题其实都可以放在宪法的维度下量一量,“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也只有当宪法成为裁判是非对错的根本标准时,当宪法成为公民权利受损时的“第一反应”时,宪法才算真正进入公民的心中,成为国家的根本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