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宪法日该不该放假?
民众能品尝到宪法的“甜味”,宪法自然不会被忘记,这是单纯的宪法日放假所无法做到的。
宪法日放假并非不可行
将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期,看得见的休假福利和实惠,恐怕是最能让广大民众铭记宪法日的方法。
笔者认为,将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期并非不可行。而且一定程度上,宪法日放假,可操作性强,还能起到多重积极作用。
其一,能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仅是宣传宪法的第一步,进一步增强民众意识上对宪法和法治文化的认同,还需要更深入持续的宣传。将国家宪法日规定为法定假日,更能起到共鸣效果,引起民众注意和重视。而且,如日本、丹麦、西班牙等国家均规定宪法日全民放假休息,我国当然也可加以借鉴。
其二,可增进全民福利。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目前我国法定假日为11天。《人民日报》2013年12月12日一篇文章指出,对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调查比较,62个国家和地区法定节假日平均为11.7天。我国(11天)排在并列33位,属中等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越来越重视国家福利。增加一天法定假日,可让劳动者得到更多的休息。即使仍然放弃休息的劳动者,也可获得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收入。看得见的休息福利和实惠,恐怕是最能让广大民众铭记宪法日的方法。
其三,操作成本低。设立国家宪法日需要全国人大的立法性文件,立法成本高。但规定法定节假日只需要国务院作出有关规定即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即属于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性文件,将国家宪法日规定为法定节假日,仅需国务院修改此规定,并由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对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即可。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法治国家,既要普及宪法知识教育,树立全民守法的良好风尚。也要让民众享受到国家宪法日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福利,以此带动宪法知识的普及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