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备考技巧:2019深圳市公务员笔试考试考点预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5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17条新修改: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18条新修改: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19条新修改: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23条新修改: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二、公务员的各项制度
(一)公职的取得
1.公职的取得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第40条新修改: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1)选任制:各级权力机关选举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2)委任制:是指任免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种制度。委任制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干部任用形式。
(3)聘任制:适用于专业性或辅助性职位,涉秘除外
《公务员法》第100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务员法》第103条: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