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信息发布的广泛性。上半年落选后,许多考生,特别是外地考生势必重新选择就业机会和就业地域,相信离开北京者不在少数,对此下半年再次进行面试,除去时间因素外,采用什么方式,选择什么渠道发布信息就更加重要,它甚至决定了有多少考生能够有机会参加面试,从而影响众多考生的命运。
三是,招考管理的规范性。公务员招考已经成为社会热点,为此人事部门领导多次接受采访,重点谈到招考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但各地在组织实施时,还是给人变来变去的感觉。以北京为例,自2007年至今,短短四年时间,采用了三种招考方式,变化速度快,频率高令人存在诸多不适。
四是,选拔录用中的公平性。中央和大多数省市采取的职位型招考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证了“公平性”,而目前的招考方式可能会出现有失公平的问题。比如,上海市的招考规定:“成绩合格者,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其中,是否会出现分数靠后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依靠走后门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由此可见,如何保证考生的权益和杜绝管理漏洞以体现招考的公平性任重而道远。
我们知道,事前三思是成事的根本。只有事前三思,才能事中不犹豫,事后不后悔。政府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涉及成千上万人利益选择的相关政策法规一定慎之又慎。我们看看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招考工作不难理解这一点。比如,“省级以上机关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考公务员”这样一个政策,三年前就开始吹风、预热、然后试点,总结,最后宣布2012年全面实施,一步步推行,连续而又稳妥,让大家既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又能够理解而提前做出选择,这才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正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