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经资格审查合格, 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一职位的其他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 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如报名重新参加此次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 其原在校期间取得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无效。报考非专门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需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 年4 月9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 00-16: 30>>>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 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1年5 月上旬登录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 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二)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 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 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 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 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占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 天。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