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市民政局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副处级职位(6名)
1.北京市民政局研究室副主任
2.北京市民政局社区工作处副处长
3.北京市民政局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4.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
5.北京市老龄协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6.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是中央在京单位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北京市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岁(1966年4月1日以后(含)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一年(2010年10月31日(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四年(2007年10月31日(含)以前任职)。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京。
5.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由领导小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6.身心健康。
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说明书,职位说明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职谈话等阶段,主要包括:
(一)网络报名。
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9:00~12月11日18:00。报名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个人可登录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自荐报名;各级单位党委(党组)可以填写组织推荐表,推荐符合相应选拔职位条件的人员,并将有关表格提交到有关职位咨询点后(北京市民政局(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23层会议室,65395402),再由推荐单位通知本人在北京公招网上报名(组织推荐表可以在北京公招网下载)。